传统观念里,通常用“道德”,来评判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比如:我们看到一个人插队会说这个人“素质不高,品德不行……”殊如此类的话,而不是说这个人“规则意识不强。”评判一个人的行为,往往先用到道德层面,不会先去考虑规则意识。
先立规则。
小学生开学,至少有三天,先上纪律课,培养其行为习惯养成;初,高中同学先是一个星期的军训,这些都是立规则。
孟子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
为什么要先立规则,当你从道德方面教育孩子:“不能乱扔垃圾,乱扔垃圾是没有公德的行为。”孩子会听得云里雾里,公德是什么?为什么要公德?
而立规则只是:“不乱扔垃圾,学校卫生人人责。”这是规矩。孩子就会知道,不能乱丢垃圾,是规矩,乱扔就是不讲规矩。
当他看到小朋友乱丢垃圾,他马上会指出:“哦,你乱扔垃圾,违反纪律了。”但孩子不会说出,“你没有道德”这样的话。
立规则,是一个行为习惯规范,科学研究表明,一个人21天能养成一个好习惯;二,“树道德” 是精神层面的修为,需要一个长时间修炼的过程。
相比之下,立规则,是立竿就见影,马上就能看到效果。
立规则,越简单越好。
要立什么样的规则呢?
越简单越好,越容易记住越好。
当我们在规范闯红灯的行为时,是这样说的: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停一停。”像这样的标语,三岁的孩子都能学会。
便捷的记忆,轻松传播,教育目的直接,明显。
规则与道德的差别。
当我们在排队的时候,有人走到你面前,跟你说,他有急事,能不能让他插个队,你想人人都会遇到急事,于是你同意让他排到你前面,这叫“道德”。
而你接下来主动站到最后面去,你的位置让给他了,你理应换到他的位置。这就是规则。
规则实际是规范的道德。
“规则”比“道德”更容易批评与监督。
遵守规则是容易做到的事情,批评与监督也就是容易,道德是修身养性的素养,形成难,批批评与监督就更难。
比如:我们批评一个人插队的时候,我们说他没有道德,对方心里心理的反应:“你看起来没有多少道德吧。”
我们只要简单地讲,“这个人没有规则意识。”反而,更加容易接受。
人都会这样的心理:一件人人都不到的事情,我没做到,我觉是无所谓,一件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我做不到,我会觉得不好意思,会丢脸。
违反道德难以界定,违反规则,容易处罚。
假如一辆车,闯红灯,我们说他没有道德,从道德方面是难以处罚他的。规则则是这辆车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扣他驾驶证得分。
树道德不重要吗?
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言行合一,高于规则。古人“君子不乘人之危”“君子不夺人所爱”到今天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都是很好的道德信条。自古以来道德作为人们待人处事的行为准则,表明了道德是重中之重,是社会教育之根本。
为什么要先立规则,后树道德。
古人说:“先君子,后小人”,“先礼后兵” 都是同样的教育逻辑。
都是为了教育的便捷,先明明白白列了规矩,违反了就得到相应的处罚,再来讲道德,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要多讲规则意识,少用道德说教。
道德是权重的,复杂的,道德分层细化了就是一条条简单的规则。多讲规则意识就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再重复做。
当一个规则,人人都在传播,人人都清楚,就容易遵守。
人在集体中是会修正自己的行为,不让人对自己反感。
立规则自然过度到了树道德,规则便潜移默化成了道德。
因此下次,有人插队,你只需要讲:“你没有规则意识。”
道德与规则相辅相成。
林肯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法律,规则是依据道德标准制定的,是道德的体现;违反的法律,也是违反的道德。反之,一个人拥有较高的道德修为,必然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既遵守法律,规则。
理想的社会是规则与道德并行。
规则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需要,道德是成就生命自我的需要。
没有规则无法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没有道德的,人们将起码的信任都没有,社会就没有重心。
先立规则,后竖道德,让规则先行,道德为本,才是真正有效的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