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量的变化表现为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质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变化,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的。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首先,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量变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质变。其次,质变必须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存在着两种相反的量变的彼此较量。两种相反力量的此消彼长不仅是质变的基础,而且决定着质变的性质和方向。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一方面,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为在新质的基础上的量变开拓道路;另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显现出阶段性;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全局性质未变,而某些局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割裂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就会导致激变论或庸俗进化论。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19世纪法国科学家居维叶认为,有机界的变化是由于突然性的“灾变”所引起的,通过这种“灾变”,一些由某种神迹创造的新物种代替了旧物种。激变论在社会政治上表现为冒险主义,认为社会革命无须经过积蓄革命力量的准备阶段,幻想通过突然的冒险活动取得革命胜利。唐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19世纪下半期出现的庸俗进化论,对生物的进化做了庸俗歪曲的解释,认为生物的进化只有量的渐进,没有质的飞跃。庸俗进化论在社会政治上表现为改良主义,主张社会的发展只能通过一点一滴的改良, 反对通过社会革命对旧的社会制度进行根本的变革。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