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了找妻子,开车带着3个孩子去了岳父母家,没见到妻子便返回。痛心的是,丈夫在返回的途中,为了回复他母亲的微信,错把油门当刹车,致使车辆失控,快速冲出路外边坡,坠入了水利枢纽库区里。
男子通过顶窗爬出逃生。当救起旁边的大女儿时,才发现另外两个小女儿已经不见踪影。
经过持续的搜救工作,两名失踪的孩子终于找到,但已无生命体征。
孩子再也不会闹着要找妈妈,剩下的只是两具冰冷的尸体,这种悲痛搁着任何一对父母都无法承受。
如果爸爸妈妈不吵架,妈妈不出走,爸爸是不是就不会心焦地开车带着孩子们出门寻找?
如果爸爸开车不看手机,谨慎驾驶,那孩子们是不是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到家中?
可这一切都来不及,孩子终究是回不来了。
这个世间,凡事皆有代价,对孩子的疏忽和失职,换来的却是血和泪的代价。
01
孩子并不是你给他生命,把他带到这个世界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要肩负起对孩子的养育和教育的责任。
有些父母认为自己工作忙没时间管孩子,或是隔代看管孩子是义务,找尽借口缺席孩子的成长,长期的失职,以致于父母眼里,却看不见一个幼小的孩子的存在。
前段时间看过这么一个新闻:
湖南益阳一对夫妻带孩子外出喝喜酒,回来的途中,孩子在后排睡着了。孩子的父亲当时喝醉了酒,夫妻二人便自行下车回了家,完全忘了还在车上的孩子。
当时有邻居询问孩子父亲,孩子哪去了。这位醉酒的父亲还以为是奶奶带出去玩了,不曾想过看一眼车里。
直到当天下午5点左右,孩子奶奶回家问孩子的去向,这位父亲才想起来孩子被遗忘在了车内。
然而不幸的是,等到粗心的父母打开车门时,幼小的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当日气温较高,小小的人儿在车里的那段时间,该有多恐惧啊。
有网友评论,这样心大的父母,肯定平时是不怎么管孩子的,不然怎么会忘了孩子的存在
但妨有点常识的父母,带孩子外出,怎么能让自己处于意识模糊不清的状态下,视孩子的安全如儿戏?
虽然失去孩子,是每个父母所不能承受之痛,讨论这个话题确实很残酷。但是仍有很多家长不负责任,带着孩子以身试险。
浙江仓南的一对父母,父亲为了安抚哭闹的孩子,居然把自己手中的方向盘交给了一个仅3岁的孩子。
孩子的母亲觉得好玩,拍下视频上传到网络,直夸孩子驾车技术好。
当孩子的父亲被交警找到时,他还表示,只是让孩子开了几分钟时间,孩子确实不哭不闹了。
殊不知,把方向盘交给一个孩子,不仅是对孩子不负责任,对一车人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漠视。
孩子还小,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可是作为孩子的家长,有义务保护好孩子的安全,这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责任。因为在孩子身上,我们没有任何犯错的机会。
02
专家们曾经多次调研,根据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
每年有近1000万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其中重伤及残疾者超过100万,死亡儿童达到10万,平均每天死亡就有270余名,目前为止,这种趋势仍在不断上升,意外伤害已经成为了0-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
最让人痛心的是,这些伤害事件中,大多数与监护人的疏忽失职直接相关。而监护人的疏忽失职大多是因为缺乏安全意识,不懂生活中的相关常识所致。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做父母不用经过考试,真的让人太可怕了”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有网友回答:养鸡养鸭养猪养牛都需要看书,为什么养孩子不需要看书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在于考试本身,不管是准备做父母还是已经身为父母的人,都需要系统地去学习怎样做一个好父母,而且这是要花很多心思、精力、时间去研究的一件事。
可是如今有多少父母能有这样的学习意识?又有多少父母是合格的父母?
之前看过一个新闻:
广西一父亲带着儿子返回广东东莞的高速上,因为半路下车方便,并把车停在了紧急停车道。后排从睡梦中醒来的儿子没见到父亲,也溜下了车。
这位父亲上车时根本没有留意到后排的儿子已经不在车内,开出360多公里后接到交警的电话,儿子已被路过的车辆撞倒身亡。
父母缺乏应有的常识,给孩子带来的影响,另人细思极恐怖。
每一对父母都能生育下一代,但是对于生,不需要任何考试是否合格来判断能否生育,只要健康就能生。
可是育,却是很多家长非常欠缺的。
就像奇葩说中傅首尔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不支持这个决定,是因为我不敢,我怕我爸爸做不到,我就没爸爸了。”
如果真有父母需要考试这一说,估计很多父母都是没有资格当父母的。
03
此前,关于父母“疏忽失职”入刑是否必要这一问题引起争议。
按照我们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思维中,孩子发生意外身亡或受到伤害,最痛苦莫过于父母,这种痛给父母和家庭带来的打击和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巨大的。
以致于大家以身为父母的同理心,忽略了这些悲惨的结果是出于家长的疏忽和失职所导致,甚至被善良淹没了自己理性判断的能力,而选择忽略或原谅父母的过失。
尽管这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是有不少父母,在孩子年幼时,或因缺乏安全意识,或因疏忽大意导致孩子发生意外伤害甚至死亡悲剧的事件屡见不鲜。
对于这种因监护责任缺失酿成的悲剧,确实很有必要追究父母“疏忽失职”的法律责任。
比如美国规定疏于照顾孩子将会丧失监护权;
加拿大略省的《儿童福利法》规定,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受到虐待,儿童保护会有权将儿童从家庭中领出来,通过法庭取得对儿童的临时监护权;
此前看到过一则报道:
一对来自美国的夫妇,10个月大的女儿生病了,因为夫妻俩不相信医生的判断,拒绝带孩子就医,导致孩子因为营养不良而去世。
法庭上宣布,夫妻俩有可能会判终身监禁。当他们听到这一控诉后,母亲大哭,父亲也不敢相信地张大了嘴巴。
一个孩子的失去,本来就是一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如果再让父母接受法律的制裁,那更是雪上加霜。从我国传统道德文化方面来讲,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尽管父母“疏忽失职”入刑有待商榷,但不管怎样,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必要提高对孩子的责任意识,保障孩子的安全与健康。
德国诗人维斯冠说过:“父母和子女,是彼此赠与的最佳礼物。”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爱孩子也是父母的本能。那么,既然爱,就请认真爱,好好珍惜这份珍贵而又无可替代的礼物。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终生遗憾,更不要等失去,才懂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