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拐卖儿童安全教育)
暑假,又是孩子“撒欢儿”的时节,可快乐往往伴随着危险。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总结出儿童暑期常见问题,提醒家长注意,一定要保护好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孩子不上学休学辍学,相信没有几个父母能接纳孩子不读书,每一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考上重点高中,重点大学,学业有成的。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老师讲解让孩子重返学校,爱上学习的六个步骤,如何在1-3个月内引导孩子回归学习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孩子能否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部分之一,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在讲孩子心理建设的直播课,里面会讲到如何让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包括孩子的行为安全,网络使用安全意识,防火,防水,防电,交通安全等等,这些都是要每一个父母必须教会孩子的安全意识。
溺水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炎热夏季,玩水是很多人的选择,孩子也不例外。“据统计,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李思瑶检察官提醒家长,每年暑假都是未成年人溺水的高峰期,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监护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并明确提到了要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等事故。而且,教育部曾多次就防溺水问题发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也是希望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对于常见的儿童溺水危险行为,李思瑶提醒道,包括没有成人陪同游泳;到野外开放性水域玩水;在水里或水域周围与同伴打闹;争强好胜,迫于同伴压力尝试冒险;对自己的游泳能力认识不足所做出的大胆逞能行为等。
对此,家长或看护人一定不能疏忽大意,不要让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家长要时刻看护;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但要牢记水,上玩具和游泳圈无法替代成年人的监护;另外,在河边、码头、沙滩等地方游玩时也要注意安全。
夏季要注意防盗、防拐卖、防性侵
儿童遭遇性侵,是近几年特别受到社会关注的问题,夏季,也往往是此类案件高发期。
对此,李思瑶总结出相关建议,提醒家住注意。
“男孩子不用预防性侵”是认识误区!“虽然从各项数据来看,未成年被性侵案件中女孩儿占大多数,但男孩子被性侵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李思瑶提醒,性侵害是不分男女的,男孩子、还有孩子家长也需要提高警惕。
不能因为孩子“还小”就放松警惕。在实际办案中,检察机关受理过3岁幼童遭性侵案。“记住一句话,你嫌预防性侵害教育太早,但坏人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太小!”
预防性侵害,要全面防护,特别是熟人。很多家长都知道提防陌生人接触孩子,但儿童遭遇性侵案件中,多为熟人作案,这个比例达到了7成以上,比如老师、亲戚、邻居,还有家长的同事、朋友等。
要教育孩子拒绝诱惑!很多家长误以为,性侵害都是强迫发生的,带有暴力性。实际上不然,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中非暴力、长时间、多次实施侵害占大多数,反而以暴力手段性侵未成年人的相对较少。侵害者往往使用诱骗、关爱、讨好等手段,对孩子进行心理操控,根本不需要使用暴力,只需要利用孩子的懵懂,就轻易得手。
另外,李思瑶还提醒家长,性侵害不只有行为性的,还有视觉性和语言性的,加上现在利用网络实施性侵行为的案件越来越多,家长要关注孩子平时的生活,如果孩子在身体、心理上有异常,要及时了解具体情况。
李思瑶建议家长教会孩子“NOT处理法”,总结起来就是三个词:NO、OFF、TALK。
NO:学会拒绝,面对侵害,孩子应该勇敢的说不。特别是在人多的地方遭遇侵害,孩子要大声呼救。
OFF:赶紧离开。呼救后,教育孩子尽快想办法去安全的地方。可以趁他不备,或者找个借口逃离险境。
TALK:告诉孩子,发生侵害,一定要尽快告诉信任的人,或者报警,不能沉默,更不能为坏人“保守秘密”,防止其继续侵害别人。
另外,盗窃案、拐卖案一般也在夏季高发,家长一定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孩子直接面对坏人。
不要沉迷网络一定理性“追星”
除了遭受各种侵害,暑假期间,由于缺少学校监管,孩子还容易“变坏”。对此,李思瑶提出2点建议:不要让孩子沉迷网络;一定要理性“追星”。
据检察机关统计,儿童沉迷网络的危害常见的有四类:第一类是网络游戏引发的财产类犯罪;第二类是因为网络不良信息引发的犯罪;第三类是少年黑客犯罪;第四类,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实施网络欺凌的行为。
在财产类犯罪中,孩子犯罪的主要诱因是网络游戏,为了充值、装备以及虚拟财产等,未成年人会盗窃他人手机,或者用他人手机转账充值,或者在网络上直接盗窃他人装备等虚拟财物。
网络不良信息诱罪这一类案件,反映出网络色情、迷药等非法信息以及暴力等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滋生性犯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行为。
“少年黑客”案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中呈现出的新特点,即犯罪手段高科技化。
此外,检察机关在办理学生欺凌类案件里,未成年人经常出于威胁、恐吓或者单纯娱乐的目的,将虐打被害人的视频、图片放到网上进行传播的行为,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李思瑶提醒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不要沉迷网络世界,上网过程中更要学会分辨是非对错,不受不良信息的诱导和鼓动。孩子应多学法律知识,明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红线,恪守法律底线,谨防违法犯罪。
对于“饭圈”现象,李思瑶也提出了担忧——现在所谓饭圈,到处充斥着黑粉,造谣生事、侮辱诽谤,一言不合就开骂、互泼脏水,其中,不乏有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参与其中。
检察官想提醒青少年,偶像应该成为给你带来正能量的一种引导,而不应该成为沉迷网络甚至导致你违法犯罪的负面因素。“做好自己的功课,过好自己的生活,这才应该是榜样的带给你的力量。”另外,李思瑶还提醒,青少年追星也要保护好自己,注意财产安全,千万不要被骗,更要注意人身安全,谨防网络交友骗局、线下见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