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环评超期未验收罚款)近日,多个环保设施自主验收,逾期未改正等案例曝光,工业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是项目竣工后的重要工作之一,逾期不改最高面临200万元罚款,那么环保验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高额罚金和工厂停产等严重后果需引起企业注意!
2022年3月22日,执法人员对扬州某港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码头地面有散落红土镍矿,卸料斗及岸吊抓斗均沾染红土镍矿,岸边有3条货船正在等待卸货,码头东侧有货车等待运输。
生活习惯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与动手能力,所以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是每一个父母应该承担的,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在讲中华传统家庭教育直播课里,会系统的讲解如何培养孩子的勤与俭,让孩子能够按社会准则来去生活,将来出社会工作40年当中,才可以更好的适应社会。
经查,该单位因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广陵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但该单位至今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仍然进行货物装卸作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人处罚款12.2万元的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注意要点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2、哪些情况下验收不合格?
主要有这七大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七)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3、验收工作组企业可以组织成立吗?工作组由哪些人组成?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 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4、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完成的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
5、竣工环保验收需要年检吗?
根据环保相关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均有效,不需要年检。需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
环保验收自查内容
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初步设计(环保篇)等文件,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动及相应手续履行情况,是否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2、项目建成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文件,自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情况。
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①建设过程
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总额占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百分比。
②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如废水处理设施类别、规模、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排放口数量及位置;废气处理设施类别、处理能力、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排气筒数量、位置及高度;主要噪声源的防噪降噪设施;辐射防护设施类别及防护能力;固体废物的储运场所及处置设施等。
③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按照环境风险防范、在线监测和其他设施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如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规范化排污口及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装置;“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
④整改情况
自查发现未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及时整改。
4、重大变动情况
自查发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