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设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的函》(教发函〔2021〕84号)和《教育部关于修改部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标识码的函》(教发函〔2021〕100号)精神,统筹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设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6207。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系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省药监局举办,办学地址位于宁波市。省药监局和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通知的接收单位是“舟山市政府和省药监局”,同时,抄送单位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市政府。
而此前,2021年1月,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合并转设工作获得省长批示以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舟山市政府大力支持,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2021年5月,教育部发布公示名单,名单上有“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与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转设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的内容。但受江苏等地转设风波的影响,2021年6月,浙江省暂停学校两所学校的合并转设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的相关事宜。
经过漫长的四个月时间,此番重新发布通知,势必是各方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近期中央发布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推进此项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中央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都需要加快推进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的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的推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当前实际需要的,职业本科教育正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各方达成共识,同心协力稳步发展,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最早独立设置、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唯一一所集全校之力培养药学类人才的公办专科层次高等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浙江省医药学校,1999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处我国首位自然科学诺贝尔奖获得者药学家屠呦呦故乡宁波,现有鄞州、奉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33亩,总建筑面积30.79万平方米。目前有教职员工570余人。开设21个高职高专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
此次转设将是中国第四所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药学类高校,也是中国第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其他分别是由教育部直属的位于南京的中国药科大学,以及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领导的全国两所综合性药科大学之一的沈阳药科大学,现划归了辽宁省属。
还有一所广东省属的广东药科大学并非原国家药监局直属,而是由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发展而来,药科专业水准上相较于前两所大学更弱一些,但获得广东省的大力支持,发展势头迅猛。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浙江海洋大学独自举办的以民办,没有明确的社会合作方,学院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有全日制本科生5000多名,学校办学规模较小,使用的是浙江海洋大学的校区办学,属于校中校。但学校的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护理学、生物科学等本科专业确实与医药较为接近。此次合并转设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也为学校的发展探出一条新路径。
宁波、舟山一直被传言要合并,而宁波-舟山港作为一个整体确实是中国最大的港口已经连续第12年保持全球第一,两校的跨市合并,势必深化两地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