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本科生休学管理办法
为规范东北大学本科生休学管理,保障本科生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东北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东北大学所有本科生的休学管理。
第二条 休学申请
本科生在完成学业后,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个人原因等需要休学的,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休学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三条 休学时间
本科生休学时间为一年,最多可休学两年。休学期间,本科生仍需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参加学校规定的相关课程学习和考试。
第四条 休学安排
本科生休学期间,所在学院应积极协助休学者安排学习、生活、医疗等相关工作,确保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五条 休学待遇
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享受与全日制本科生同等的待遇,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
第六条 休学审批
休学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应将审核结果告知休学者。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休学者应办理正式休学手续。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 本科生在提出休学申请时,应告知所在学院其个人健康状况和身体状况变化情况,以便学院做好相关安排。
2. 本科生在休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校,不得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3. 本科生在休学期间如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帮助。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
东北大学本科生休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