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复学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校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认真履行学业,不得违规休学、复学。
第二条 学生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休学,学校应当予以审批。休学时间为一年至两年。
第三条 休学期间,学生应当认真履行休学手续,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违规上课、玩手机、打游戏等。
第四条 学生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应当按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休学申请书;
(二)学校批准休学的文件;
(三)病历、诊断证明书;
(四)监护人同意复学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定期监督,发现学生违规休学、复学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业。
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