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中休学条例
江苏高中休学条例是为了规范学生休学行为,保障学生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效率而制定的。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江苏高中学生,包括正式生和借读生。
一、休学申请
1.正式生:正式生是指在江苏高中就读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递交休学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6月。正式生休学期间,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2.借读生:借读生是指在江苏高中借读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递交休学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6月。借读生休学期间,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3.休学期间,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返校上课,不得擅自离校。
二、休学期限
1.正式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可在休学期间内多次申请,每次申请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借读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可在休学期间内多次申请,每次申请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休学理由
1.正式生:正式生休学理由一般为生病、家庭紧急情况等。
2.借读生:借读生休学理由一般为生病、家庭紧急情况等。
四、休学处理
1.学校将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批准。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安排学生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恢复健康。
3.学生休学结束后,需按时返校上课,不得擅自离校。
本条例旨在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生休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学生需认真遵守本条例,如有违反,学校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