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教育局关于休学的规定
休学是指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暂停学业,进行身体或心理治疗或休息的行为。为了保障学生权益,合肥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休学的规定》,下面是具体的说明:
一、休学申请
1.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进行治疗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当予以批准。
2.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要休息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当予以批准。
3.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当予以批准。
休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和学校之间的协议;
(3)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证明;
(4)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证明。
二、休学期限
1.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一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学生在休学期间应当遵守学校规定,按时返校上课,完成学业任务。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业成绩。
4.学生在休学期间应当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身体或心理治疗或休息,不得影响治疗效果。
三、休学纪律
1.学校应当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休学期间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2.休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定,按时返校上课,完成学业任务,不得影响学业成绩。
3.休学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身体或心理治疗或休息,不得影响治疗效果。
4.休学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以上就是合肥教育局关于休学的规定,学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