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休学管理办法
为规范福建省休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休学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内学生休学管理工作。
二、休学期限
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一般最长为一年。休学期间,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得影响学业成绩和学习效率。
三、休学申请
1. 休学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休息;
(2)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顾;
(3)学生因学业原因需要休学。
2. 学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当认真审核,作出决定。
3. 休学申请批准后,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四、休学管理
1. 学校应当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确保其按时离校,并遵守学校规定。
2. 学校应当建立休学学生档案,记录其休学历史和学习过程,以备查询。
3. 学校应当关心休学学生的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休学费用
1. 学生休学期间,应当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2. 学校应当对学生缴纳的学费和其他费用进行审核,并为学生提供相应的票据。
六、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学校的学生休学管理工作。
2.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规定。
福建省休学管理办法
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
日期: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