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休学管理办法
为规范兰州大学学生的休学管理,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甘肃省高等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兰州大学制定了《兰州大学休学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所有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休学管理。
二、休学申请
1.本科生
本科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休学,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4月。休学申请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休学申请书;
(2)学生档案;
(3)学习成绩单;
(4)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学院将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2.研究生
研究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休学,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4月。休学申请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休学申请书;
(2)学生档案;
(3)学习成绩单;
(4)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学院将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3.留学生
留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休学,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4月。休学申请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休学申请书;
(2)学生档案;
(3)学习成绩单;
(4)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学院将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三、休学期限
本科生的休学期限为一年,研究生的休学期限为三年,留学生的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限自休学申请书提交之日起计算。
四、休学费用
休学期间,学生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
(1)学校学费;
(2)学校住宿费;
(3)医疗保险费;
(4)教材费。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缴纳相关费用。
五、其他规定
1.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影响其学业,不得违反校规校纪。
2.学生休学期间,学院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其学业不受影响。
3.学生休学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学生休学期间,学院应定期对休学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兰州大学休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大学学生的休学管理,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甘肃省高等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所有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休学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兰州大学在学或退学的学生。
第四条 兰州大学应加强对学生休学管理的领导,建立学生休学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保障学生权益。
第五条 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休学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生休学申请和办理过程规范、公正、透明。
第六条 学生有权申请休学,学院应积极支持学生申请休学,并提供必要帮助和指导。
第七条 学生休学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章 休学申请
第八条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休学,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4月。
休学申请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休学申请书;
(2)学生档案;
(3)学习成绩单;
(4)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学院将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 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