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学生休学政策文件
为了保障福建省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福建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小学生休学政策文件》。
一、休学申请
1.休学申请对象:
(1)福建省小学生;
(2)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学的小学生;
(3)因家庭原因需要休学的小学生。
2.休学申请时间:
(1)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小学三、四年级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小学五年级学生:每季度组织一次休学申请,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休学申请程序:
(1)休学申请对象: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2)休学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休学申请程序: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学校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休学待遇
1.休学待遇:
(1)小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保留在学校,享受与其他同学同等的学习、教育、文体和社会服务权利;
(2)休学期间,学校要确保小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
(3)休学期间,小学生的监护人应委托他人代理学生管理工作,并按时缴纳学费、杂费等费用。
2.休学待遇:
(1)休学待遇: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休学待遇: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学校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休学待遇: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其他事项
1.休学申请对象:
(1)福建省小学生;
(2)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学的小学生;
(3)因家庭原因需要休学的小学生。
2.休学申请时间:
(1)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小学三、四年级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小学五年级学生:每季度组织一次休学申请,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休学申请程序:
(1)休学申请对象: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2)休学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休学申请程序:由学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学校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福建省小学生休学政策文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