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学生休学的规定
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陕西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学生休学的规定。
一、休学条件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学业,不得出现学业成绩下降、违反纪律等行为。
2.学生因身体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需要休学,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3.学生休学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业。
4.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除外。
二、休学程序
1.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当对其申请进行审核。
2.学校审核合格后,为学生提供休学证明。
3.学生持休学证明向相关部门办理病假、事假等请假手续。
4.学生休学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业。
三、休学管理
1.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休学的管理,确保学生休学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休学情况的跟踪了解,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3.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休学期间的监督,确保学生不违反学校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学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学生休学的规定,是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措施,应当得到广泛的应用。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学业,不得出现学业成绩下降、违反纪律等行为。
学生因身体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需要休学,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业。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休学的管理,确保学生休学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学生休学的规定,是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措施,应当得到广泛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