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休学的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休学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学生休学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学生休学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一、休学条件
1.学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学业原因等需要休息的,可以申请休学。
2.休学时间应根据学校安排确定,一般为两周至四周,最长不超过八个月。
3.休学期间,学生应保证身体健康,积极接受治疗,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
二、休学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3.休学期间,学生应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按时返校上课。
4.学校对休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三、休学待遇
1.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如安排教师辅导、提供学习资料等。
2.学生休学期间,其学费、杂费照交,但应缴纳的利息、手续费等由休学期间学校负责退还。
3.学生休学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学校和保护。
四、其他规定
1.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和竞赛,不得提前返校或借故缺课。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加强对其身心健康的管理和保护,如定期对其身体情况进行检查、提供心理咨询等。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休学的文件
以上就是佛山市教育局关于休学的文件的相关的规定,希望学生和家长可以认真阅读,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