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东简历
郭卫东,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于天津市,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9月进入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学习,1994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2005年7月获得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博士学位。现任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
人物经历
1985年9月-1989年9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本科生课程学习。
1989年9月-1992年9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
1992年9月-1994年7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
1994年7月-2005年12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教师(期间:2001年9月-2003年7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博士后)。
2005年12月-2007年12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副校长。
2008年1月-2011年12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2年1月-2015年12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2016年1月-2017年12月,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8年1月至今,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天津轨道交通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等教育、纪律检查与监察。
主要贡献
主持国家青年基金项目一项,主持天津轨道交通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一项,主持天津轨道交通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一项,参与国家973项目一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教材一部。获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天津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