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高休学管理规定
为加强四川省普高学生休学管理,保证休学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休学条件
1.普高学生必须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符合相应的入学条件,具有相应的学习条件。
2.普高学生必须完成相应的学业,取得相应的成绩。
3.普高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二、休学期限
1.休学期限:
(1)小学至初中阶段学生,休学时间为一年。
(2)高中学生,休学时间为三年。
2.休学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三、休学程序
1.休学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填写《四川省普高学生休学申请表》。
2.学校审核:学校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家长同意:学校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家长对申请予以同意。
4.学校办理:学校根据家长同意意见,办理休学手续,为学生提供休学证明。
四、休学管理
1.休学管理:学校对休学学生进行管理,确保休学学生身心健康。
2.休学保障:学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休学保障,包括休学证明、假期、作业等。
3.休学交流:学校积极组织休学学生交流,促进休学学生成长。
四川省普高休学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四川省普高学生休学管理,保证休学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教育发展。学校应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确保休学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积极组织休学学生交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